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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息

當鋪利息,當場算給你看

利率有法條,數字有出處。每一項都標著出自《當舖業法》哪一條、哪一天核對的。

法定滿當期限不得少於 3 個月,少於 3 個月概以 3 個月計(當舖業法 第 21 條)。

法定上限 2.5%(年率 30% ÷ 12,當舖業法 第 11 條)。業界 「250」即每萬元每月 250 元,等於月息 2.5%。

法定最高額為收當金額 5%(當舖業法 第 20 條)。除利息與倉棧費外,不得收取其他費用。

到期贖回總額

5.63 萬

NT$ 56,250

質當 3 個月,約 5.63 萬:本金 NT$ 50,000 加總費用 NT$ 6,250

每月利息
NT$ 1,250
利息總額
NT$ 3,750
倉棧費總額
NT$ 2,500(累計 5%)
實質年化利率
50%
法定最高總成本
12.5%/NT$ 6,250

依《當舖業法》第 11 條 · 核對 2026-09-23

留存結果

各項都沒超標,年化卻超過 30%

月息 2.5% 未逾 當舖業法 第 11 條2.5% 上限,倉棧費累計 5% 也未逾 當舖業法 第 20 條5% 上限。年化之所以來到 50%,是因為倉棧費 5% 一次收取,卻攤在 3 個月這段短期間上;月數越短,攤下來的年化越高。第 11 條管的是利息年率, 倉棧費不在該條的年率之內,所以合法的報價一樣可能算出高於 30% 的年化成本。

看這筆 5 萬 四種管道的利息差

以上為估算,實際額度與利率以當舖鑑價及當票記載為準。法規數字依《當舖業法》第 112021 條,核對日 2026-09-23

30%

年率上限

只規範利息,倉棧費另計

當舖業法 第 11 條

5%

倉棧費上限

是總額上限,不是每月

當舖業法 第 20 條

3 個月

最短質當期限

滿期後還有 5 日寬限

當舖業法 第 21 條

2026-09-23

法規核對日

每季重新逐條核對

當舖業法 全文

八支工具,先給數字再問你要不要

全部在你的裝置上計算,輸入的金額不會離開這個瀏覽器。

你大概在擔心這三件事

利息會不會被亂算?
法定年率上限 30%,但那只管利息。倉棧費另外算,而且第 20 條寫的是總額上限 5%,不是每月。上面的計算機會把兩種算法都攤開給你看。 看完整說明
東西沒贖回會怎樣?
滿當日之後還有 5 天可以取贖或付息順延;過了這 5 天,所有權才移轉給當舖。很多說法直接講「滿期就流當」,那是錯的。 看完整說明
怎麼知道這家合不合法?
有八件事可以當場看:有沒有揭示許可證與年率、有沒有開當票、有沒有利息與倉棧費以外的名目費用。逐項對照法條,不用靠感覺。 看完整說明

常見問題

當鋪利息怎麼算?

依《當舖業法》第 11 條,以年率為準的利率最高不得超過 30%,換算月息上限為 2.5%。借 10 萬元、月息 2.5%,每月利息就是 2,500 元。倉棧費依第 20 條另計,最高為收當金額的 5%。

倉棧費可以按月收嗎?

第 20 條的原文是「倉棧費之最高額,不得超過收當金額百分之 5」。「最高額」指的是總額上限,不是每月上限。若按月收 5%、借滿 3 個月,累計 15% 已逾越法定上限。

借 10 萬 3 個月,總共要還多少?

以法定上限計算:利息 2,500 × 3 = 7,500 元,倉棧費一次收 5,000 元,總費用 12,500 元,到期贖回 112,500 元。各項都沒超過上限,但換算實質年化是 50%。

各項都合法,為什麼年化還是超過 30%?

因為第 11 條的 30% 年率上限只規範利息。倉棧費是第 20 條另外允許的費用,一次收 5% 攤在 3 個月上,換算年化就多了 20 個百分點。合法不等於便宜。

滿期沒錢贖回,東西馬上就沒了嗎?

不會。第 21 條規定滿期後 5 日內仍得取贖,或付清利息順延質當。超過這 5 日仍未處理,質當物所有權才移轉於當舖業。

這個站是當舖嗎?會借錢給我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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